【导语】2020年北京选调生报考条件成为考生们关注的热点,目前2020年北京选调生公告已发布,为了方便广大考生充分做好2020年备考准备,北京选调考试网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北京选调生考试公告的相关信息,2019年北京选调生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11月23日,2020年北京定向选调生公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10月28日,中公选调生考试网祝考生们可以顺利通过考试!
北京选调生报考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1月至2000年11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北京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市级机关除部分特殊职位和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外,主要招录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人员。地处艰苦边远地区的街道、乡镇等基层职位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关于做好我市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措施适当降低进入门槛,新录用的公务员应当签订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的协议。另外,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调出乡镇。
招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垂直管理部门的基层队、站、所等各基层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的经历,在直辖市区级机关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至2018年11月。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职位。
(二)其他要求
1、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简称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限于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在本市聘任为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且截至公务员考试报名时仍在岗的2019年合同期满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确定为拟录用人选的人员,须履行完3年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委会主任助理聘任合同等相关合同且考核合格后,方可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
2、招考职位面向服役期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限于按照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统一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在校期间从本市入伍且服役期满退役后复学完成学业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不包括外地生源高职或专科毕业生);或高等教育应届毕业当年从本市入伍且2018年退出现役的服役期满退役士兵报考。
3、招考职位面向2019年应届毕业生的,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报考,包括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北京生源应届毕业生;北京地区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京外全日制普通高校中最高学历学习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校级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的非北京生源本科以上(含本科)应届毕业生(除另有限定外,报考特殊职位的不要求上述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