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临挑战]
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创造了条件,但同时也对传统的农村人居环境提出了诸多挑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农村建设缺乏长远规划。由于缺乏长远规划以及村庄整治的规划标准,农村居民滥用耕地、私搭乱建等现象随处可见,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人们改造自然的能力大大增强,农村自然生态环境不断受到各种挑战,森林遭受大面积砍伐,植被遭受无端破坏,脆弱的生态平衡正在走向失衡。各种乡镇企业如小煤矿厂、小水泥厂、小火电厂等肆无忌惮地排放各种污染物,造成了农村区域自然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落后。虽然近年来国家大幅度增加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但由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底子薄弱,农村生产生活等多种基础设施仍然非常落后,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上学难等现象严重,严重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质量的提升。
【对策建议】
一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地理、民俗、经济水平和农民期盼,科学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任务,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做到干净整洁有序。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按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持续推进,不搞一刀切。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整治范围。
二是示范先行、有序推进。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试点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杜绝形象工程、政绩工程。
三是注重保护、留住乡愁。统筹兼顾农村田园风貌保护和环境整治,注重乡土味道,强化地域文化元素符号,综合提升田水路林村风貌,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情美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相得益彰。
四是村民主体、激发动力。尊重村民意愿,根据村民需求合理确定整治优先序和标准。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动员村民投身美丽家园建设,保障村民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强化村民环境卫生意识,提升村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的自觉性、积极性、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