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重点高校2009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09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截止2009年7月31日,大学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77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6.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