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全国“985”、“211”高校2011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重点选调有志于来渝从事党政工作的高学历毕业生、中共党员、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二)选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发展潜力较大;
3.报名人员应是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或大学期间担任过班级以上学生干部;
4.学习成绩优良,截止2011年7月31日,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5.截止2011年1月4日,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月4日以后出生);
6.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7.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