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于2011年2月20日举行,在北京市主城区和重庆市主城区统一设置考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可自行选择笔试地点。笔试科目为《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科分值100分。2011年3月下旬公布笔试成绩,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次序,根据各区县(自治县)自然科学类职位或人文社会科学类职位选调名额和参加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各选调职位面试人员,如较后一名成绩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如一区县(自治县)一职位类别选调名额与该职位笔试合格人员未达到1:3的,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