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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重庆面向部分国(境)外高校选调急需紧缺专业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公告

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中心 201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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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体检。根据考生综合成绩(计算方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由高到低次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情况。考察实施前,组织考生填报具体市级机关岗位和意向区县,根据考生志愿填报情况,考察中实施专业能力水平考察。考察时,同步实施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选调2019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重庆领导干部考试网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

四、相关政策

1.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育部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单位需求、个人志愿、考生成绩、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市级机关、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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