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对党忠诚老实,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
(三)具备以下条件之一:2019年10月21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过院系以上“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或担任副班长以上学生干部)、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大学毕业生。
(四)学习成绩优良,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硕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博士研究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时间须在2020年12月31日前。
(五)截至2019年10月21日,年满18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88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21日以后出生)。
(六)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公务员的体检要求。
(七)在校期间没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选调程序
(一)网上报名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10月21日10:00至2019年11月3日17:00登录七一网(www.12371.gov.cn)“领导干部考试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根据本人最高学历所学专业报考。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认真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并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上传本人近期清晰的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或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以及学校就业管理部门签字盖章后的《重庆市定向选调2020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见附件)照片或扫描件。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被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请报考学生于11月3日前携《报名推荐表》1份到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2室盖章,电话:020-8411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