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对进入面试考生组织统一面试,重点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列为体检人员。面试有关事宜将于12月上旬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布。
(四)体检。根据笔试面试结果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五)考察和资格复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主要了解考生在校现实表现、学习成绩、专业特长、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特别是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专业能力情况。考察中同步开展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交《重庆市定向选调2020届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公示。对考察合格者,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按程序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七一网“选调生招录”栏目公示7天。
(七)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分配协议书。协议签订后,学生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有违约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相关政策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根据单位需求、考生成绩、个人意愿、专业特长等,博士研究生一般分配到市级机关或区县级机关工作,硕士研究生和大学本科毕业生一般分配到区县级机关工作,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岗位,并按规定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鼓励大学毕业生自愿申请分配到乡镇(街道)工作。新录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公务员任职定级手续;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