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广西选调生考试中,侧重考的是考生的知识面,所以多练一些模拟题有助于考生拓宽知识面。中公选调生考试网为考生整理了更多选调生模拟试题,供广大考生复习备考。
【广西选调生练习题】
1. 除涉及________外,行政处罚法规定听证公开举行。
A.国家秘密 B.商业秘密
C.个人隐私 D.数额较大的罚款
2. 甲是某图书馆存车处的管理员,一日乙将自行车锁在存车处附近后离开,甲发现后将车搬到存车处,由于甲看管时疏忽自行车丢失,乙要求赔偿,甲以未收取费用为由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甲乙存在保管合同关系 B.甲的行为为无因管理
C.甲需对乙负赔偿责任 D.甲无需赔偿
3. 下列情形会产生不当得利之债的有:
A.甲向乙无息借款5万元,约定1年后偿还
B.甲不知诉讼时效已过,向债权人乙清偿债务
C.甲久别归家,误把乙的鸡当成自家的吃掉
D.甲雇佣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
4. 甲在某自然保护区内挖了一个陷阱准备捕杀老虎,结果乙上山采药不慎跌入死亡,甲的行为构成:
A.意外事件 B.过失致人死亡罪
C.间接故意杀人罪 D.非法狩猎罪
5. 下列哪些行为应认定为抢劫罪?
A.甲将仇人杀死后,取走其身上的5000元现金
B.甲持刀拦路行抢,故意将受害人杀死后取走其财物
C.甲在抢劫过程中,为压制被害人的反抗,将被害人杀死,取走其财物
D.甲实行抢劫后,为防止受害人报案,将其杀死
【参考答案与解析】
1.【答案】ABC。中公解析:《行政处罚法》第42条第(三)项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故本题答案选ABC。
2.【答案】BC。中公解析:甲帮乙看管自行车并未与乙达成协议,故甲乙之间不构成合同关系而是无因管理关系,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必须妥善管理,否则将承担赔偿责任,本题中,甲因为疏忽致使自行车丢失,需负赔偿责任。故本题答案选BC。
3.【答案】CD。中公解析: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这是我国民法确立不当得利制度、民事审判机关解决不当得利问题的法律依据。不当得利的基本类型主要有:给付不当得利与非给付不当得利。
选项A错误。在借款合同中只要合同当事人商量好没有利息就应该遵从约定。借款人不构成不当得利。
选项B错误。我国民法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民通意见》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过了诉讼时效期间,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翻悔的,不予支持。据此可知,甲对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履行后,再以自己不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因此,债权人乙取得清偿款是有法律依据的,不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C正确。甲将乙的鸡吃掉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了不当利益,造成了乙的财产损失,产生不当得利之债。
选项D正确。非给付不当得利,是指基于给付以外的事由发生的不当得利,包括人的行为、自然事件以及法律规定。人的行为,又可分为受益人的行为、受损人的行为和第三人的行为。甲雇用的装修工人误把邻居乙的装修材料用于甲的房屋装修,属于基于第三人的行为产生的不当得利之债。故本题答案选CD。
4.【答案】BD。中公解析:意外事件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间接故意杀人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属于间接故意,即明知这种结果可能发生,但不采取措施,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甲并非明知有人可能跌落陷阱死亡而故意放任,不属于意外事件或间接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罪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罪,其中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甲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非法狩猎罪。故本题选BD。
5.【答案】BC。中公解析: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通过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方式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A选项故意杀害被害人后临时起意取走钱财,应定故意杀人罪与盗窃罪。BC选项以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杀人只是为了达到非法占有财物这个目的,杀人成了压制被害人反抗的手段,属于抢劫致人死亡,这是法定加重刑罚情节。D选项抢劫罪与故意杀人罪并罚。先是抢劫,后来为防止被害人报案而杀害,另外构成故意杀人罪。故本题答案为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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