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贵港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按照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不高于1∶2的比例,按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40%+面试合格总成绩×60%〕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韦海媚等37人为我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书、1张近期小二寸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18年5月27日(星期天)上午7:30
体检集中地点: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888号市行政中心A区4楼市委组织部第二会议室,可乘坐6路、8路、13路、快2号线 (K2)公交车到市行政中心站下车。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人: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干部四科 梁瑜
联系电话:0775-4563083 15977596553
原标题:贵港市2018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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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8年贵港市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贵港市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
附件下载网址:http://www.ggdj.com.cn/gg/web/detail?id=65F7A44FA8000&meunBelongs=59D2082D58000
中共贵港市委员会组织部
2018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