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公告要求,通过传真、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报我部青干科进行面试资格审查(材料邮寄地址:广西崇左市新城路1号行政中心市委办公区311室,邮编:532200,咨询电话:,传真:);或扫描以下材料原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具体材料如下: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2018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博士研究生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成绩单、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亲笔签名)、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复印件以及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党员证明、学生干部证明或聘书、三好学生证书、校级奖学金证明等复印件。
未入围考生不需要提供材料。
三、 报送材料的要求
凡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报考人员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逾期不报送资格审查材料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