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南宁市202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确定宾众望等55人为我市202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选调生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在体检当天持本人身份证、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配合做好身份核验、缴交体检费等工作,并查验体检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广西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绿码并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2022年8月6日上午7:00。
体检集中地点: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办公楼一楼(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2号市委市政府7号门)。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须严格保密。
考生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四、体检人选递补
体检阶段放弃或者体检不合格的,从同一职位面试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信息报备
1.体检前2天起,考生应通过“智桂通”微信小程序或“爱广西”手机APP实名申领“广西健康码”,并及时更新“广西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跨省份、跨设区市参加体检的考生须遵守住地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并向住地社区报备。入围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非必要不离邕,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
2.为做好体检疫情防控工作,所有参加体检的考生须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南宁市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选调生)体检疫情防控报备系统”进行报备,具体报备流程如下。
(1)考生须于体检前1天(8月5日)在报备系统上传本人的“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
(2)考生须在体检前2天(8月4日、8月5日)前往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并于8月6日6:00前,在报备系统上传本人的“体检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不按以上要求报备的,进入考点时须现场进行疫情防控信息流调和评估,因此影响体检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六、其他
(一)体检所产生的费用由考生个人自理。
(二)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病史的,给予不予录用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并按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本公告发布以后,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的,记入公务员录用诚信档案。
联系电话:0771-5780292、5714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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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组织部
2022年8月3日
原标题:南宁市202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ndj.gov.cn/jeecmsv9/tzggsj/2029166.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