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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贵州省选调生考试公告(350人)

贵州党建云 2019-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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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体检及考察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及考察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实施。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按选调计划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选调资格,所空缺职位不予递补。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进一步核实是否符合规定的选调条件等,考察程序和方法按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七)确定选调对象

经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市(州)中级人民法院、市(州)人民检察院提出拟选调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有反映但不影响选调的人员,确定为选调对象。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选调的,取消选调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确定为选调对象,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研究能否作为选调对象。

(八)报到录用

确定为选调对象后,选调生按要求到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资料完备的,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录用公务员有关手续。至2019年12月31日,未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人员取消选调资格。

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选调生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录用前在乡镇、村、社区的工作经历可合并计算)。

选调生在分配单位2年内,一律不得调动或借调到其他单位,在分配单位工作满2年但不满5年的,可在乡镇之间调动。

选调到乡镇(街道)工作的,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在村任职期间明确为同步小康驻村大学生村官,是党员的可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不是党员的可担任村主任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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