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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河北选调生考试公告(1048人)

河北省人事考试局 2018-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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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身心健康,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6、在校学习期间或服务基层项目工作期间受过处分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培训定岗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符合选调条件人员通过网络报名,指定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http://www.hebpta.com.cn)。

报名时间为4月1日9:00至4月5日17:00,网上缴费截止时间为4月6日17:00。

考生报名前,要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照网上要求的操作流程进行具体操作。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请于4月16日9:00至4月19日17:00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打印《笔试准考证》。

☆☆☆☆☆ 特别提示:

(1)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已报考河北省2018年乡镇公务员招录的人员不得同时兼报选调生。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在面试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选择报考职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市,分别是:石家庄、承德、张家口、秦皇岛、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报信息、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以修改,请务必准确牢记。

(4)请按照网上要求的“填表说明”规范填写信息或选择项目,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为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审核”后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提交审核”后24小时内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报名缴费只能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推荐使用下列银行发行的借记卡或信用卡: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请及时开通网上支付功能。

(7)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享受较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先进行网上缴费,待考试结束的当天20:00前,到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并由各市自行退费,定州、辛集市由石家庄市代为审核并由石家庄市退费,具体地点和联系电话在河北省人事考试网发布。具体办理要求:享受较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须提供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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