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录用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2015年5月30—31日,各省辖市分别组织面试,省直管县(市)不再单设考场,与原属省辖市一并进行。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人际交往及解决农村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满分100分。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等有关单位将派出巡视人员,对各地面试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以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同一个职位出现应试者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如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也相同,则共同确定为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体检、考察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进行。
七、公示和录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省选调生人员,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根据乡镇缺编情况分配到具体乡镇。原则分配到本人任职所在县(市、区),若本县(市、区)编制不够的,调剂到有编制的邻近县(市、区),并分别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的内容包括:拟录用职位、拟录用人员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聘任大学生村干部时间及任职情况等内容。公示结束后,由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有关表格,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录用审批工作结束后,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及时汇总录用人员情况,填写《河南省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河南省2015年从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省选调生录用人员情况汇总表》(附件9、10),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