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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选调生考生于4月12日起可缴纳考务费的通知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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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选调生考生于4月12日起可缴纳考务费的通知

为避免4月15日-16日现场确认信息缴费考生数量过多造成拥挤,在河南省选调生信息平台上资格审核结果显示“通过终审”未交费的考生,可于4月12日起携带身份证或学生证到河南省教育厅学生处就业中心(郑州市农业路东28号河南日报报业大厦2301室)确认报名信息并缴纳考务费。

确认报名信息、缴费成功后,请自行在网上打印准考证。

河南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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