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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黑龙江省面向南京大学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招录公告

南京大学就业信息网 201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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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格复审。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本人所学专业等情况,结合省情实际,研究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选调资格,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考试。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考生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包括《综合素质测试》、《申论》两个科目,面试采取面谈形式进行。时间为2017年12月下旬,地点初步定在上海市(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

笔试总成绩为《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满分200分)+《申论》成绩(满分100分),满分300分。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差额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面试主要了解人选价值取向、组织协调、人际交往、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并分别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定性评价。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情况在本校学生就业信息网公布。

4、组织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的考生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和体检人选。考察定于2017年12月下旬进行,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考察主要了解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学习成绩、遵纪守法等综合表现情况。体检定于2017年12月下旬进行(地点:南京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程序牵头组织实施。黑龙江省委组织部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本校学生就业信息网进行公示(时间为5天)。

5、办理录用手续和岗前培训。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拟选调人选,经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正式选调人员名单,并与选调人员分别签定就业协议书。2018年7月,待选调人员正式毕业后,黑龙江省委组织部为其集中办理公务员录用相关手续。对没有按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或不能正常毕业的,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的选调生正式到岗前,黑龙江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地点:哈尔滨市,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管理和使用

根据选调人员报考意愿,并按照本人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将其编制落在相关省直机关或哈尔滨、大庆市直机关或其他市(地)直单位后,本人到县(市、区)以下机关培养锻炼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及本人意愿,可回到原落编的省、市直单位工作,也可继续留在基层工作(编制相应转到当地)。

选调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不合格的,报黑龙江省委组织部审核后,取消录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选调生,在职数限额内,博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主任科员,硕士研究生直接任命为副主任科员;根据工作需要,也可分别任命为正副科级领导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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