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时间和地点
1.3月27日上午8:30分,黑龙江大学体育馆主馆;
2.3月30日上午8:30分,齐齐哈尔大学体育馆。
五、招聘流程
1.报名表投递。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单位提供的单位概况、培养使用、工资待遇等方面信息,结合自身专业方向,选择心仪岗位,填报并投递报名表(详见附件2)。
2.报名表初审。工作人员收集报名表后进行初审,并电话通知初审合格者面试相关事宜。
3.组织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由齐齐哈尔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4.综合考察。各用人单位形成考核组,对在校园招聘中被列为考察对象的人选进行考察并审核档案,深入了解人选的成长经历、德才素质、人格类型和学习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确定拟录用人选。综合考察将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填报资料不实或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
5.签订“三方协议”。用人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三方协议”),拟录用人员现场签订个人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不能主动放弃已签订岗位,否则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六、体检与录用
1.体检公示。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对拟录用人员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
2.签订协议。由各用人单位与拟引进人员签订《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附件5),明确双方责任、义务、最低服务年限等内容。《协议》由双方及市、县(市)区委组织部各执一份。
3.办理关系。按照管理权限,引进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到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到用人单位报到,由主管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和市、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审定,发放《齐齐哈尔市“名校优生”聘用通知书》,办理编制、工资、组织关系转接等手续,逾期无故不报到的,按自动放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