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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湖南面向国(境)外知名大学选拔选调生500人公告

湖南人事考试网 2018-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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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考察、体检

湖南省委组织部根据选调总计划,按照综合成绩(按笔试40%、面试60%合成)确定差额考察、体检对象。

考察主要了解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由湖南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事项另行通知。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公示、录用

由省委组织部根据用人需求,结合考生考试考察情况、所学专业、个人志愿等因素,统筹提出拟选调对象,签订就业意向协议,在湖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公示反映有影响录用情形或不适合作为选调对象的,取消选调资格;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选调对象。新录用选调生统一由省委组织部组织培训。超过规定时间且无正当理由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或不报到的,取消录用。

五、相关政策

(一)培养管理。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选调生,先统一安排到乡镇(街道)基层锻炼2年,人事关系放到乡镇(街道),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基层锻炼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统筹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机关单位。安排到县市区直机关、乡镇(街道)工作的选调生,录用后到村任职2年时间。选调生是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或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

选调生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任职定级。其中,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机关工作的在乡镇(街道)锻炼的硕士研究生,表现优秀的,试用期满后可任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副职,博士研究生任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安排到省直、市州直机关的选调生,锻炼期满表现优秀且个人自愿留在县乡工作的,硕士研究生可破格提拔为正科级领导职务;博士研究生可任乡镇党政正职,表现特别优秀的可破格提拔为副处级领导职务。涉及破格提拔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畅通选调生交流到上级党政机关的渠道,选调生在基层工作满两年后,可以参加中央、省直、市州直机关面向选调生的遴选。

(二)生活补助。安排到省直机关的选调生,按照硕士研究生每人4万元、博士研究生每人6万元的标准,统一发放在乡镇锻炼期间的生活补助。其他选调生享受各市州有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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