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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湖北选调生报考条件

湖北中公选调生考试网 202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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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调条件

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且具备以下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热爱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或工作表现良好,发展潜力大。

4.作风朴实,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群众观念强。

5.具有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2023届毕业生中,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本科生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硕士及博士研究生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和相应学位。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得学历学位的,取消选调资格。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2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符合选调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在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存在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3届毕业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我省“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培养对象、获得校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中,优先选调中共党员、受过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报考原籍所在地职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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