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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考试公告 招1600人 3月1日报名

网络 2017-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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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报送书面报名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于2017年3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所报考市(州)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处)。其中,在我省就读的西藏、新疆籍少数民族应届毕业生报考定向职位的,将相关材料报送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人事处;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应届毕业生报考面向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定向招录职位的,将相关材料报送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需要报送材料为:

(1)高校应届毕业生:①《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⑥报考A03-A04职位的考生,还应提交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2)省内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武汉市专项选聘生:①《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④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由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⑤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与有关主管部门签订的聘任合同或工作服务协议复印件;⑥县(市、区)委组织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或获得过县级以上表彰的有效证明材料。以上复印件需经县(市、区)委组织部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3月14日9:00至3月17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六)组织笔试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7年3月18日统一组织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时间一天,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笔试结束后,划定较低合格分数线,并分职位按计划选调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划线确定面试人员,其中定向招录紧缺专业职位按照1:1.5的比例划线确定面试人员。如该职位面试人数未达到面试比例要求,则直接按相应比例减少该职位招录计划。

(七)组织面试

面试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在2017年4月13日至16日进行。具体事项请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

(八)公示、考察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百分制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较后得分,并按照计划选调人数与考察对象1:1.2的比例分别确定各职位考察对象人选。所有入围下一阶段人员名单和考试成绩均在湖北人事考试网上公示。

在公示的基础上,由各市(州)委组织部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进行排序,比选择优,研究确定初步录用人选,不简单地以分数取人。各市(州)委组织部组织初步录用人选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按照考察排序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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