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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湖北省十堰市选调生考试公告(120人)

十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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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报考申请和资格初审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填写《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及时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报考申请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高校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网上报名

经各高校党委组织部初审合格人员,于2017年3月1日9:00至3月7日17:00期间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纸质报名材料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三)网上资格审核与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

十堰市委组织部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报考人员于2017年3月2日至3月7日17:00期间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3、报送书面报名材料。

通过网上资格审核人员于2017年3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纸质报名材料报送或寄至十堰市委组织部综合干部科。需要报送材料为:①《2017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②身份证复印件;③所在院校出具的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证明(或学生干部聘书复印件)或校级三好学生证书复印件;④学生成绩单;⑤毕业院校学籍部门出具的高校录取名册复印件(用以证明学校录取批次)。以上复印件需经学校盖章证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A4尺寸纸张打印或复印。资料不全、不合规范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材料收取截止时间2017年3月20日),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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