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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1272名)

网络 2016-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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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过个人申请、组织推荐、网上报名、考试考察、审批录用等程序进行。具体步骤是:

(一)发布公告

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下发文件,并在相关网站上发布《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招录公告》。

(二)报考申请和组织推荐

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报考人员,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下载并填写《2016年湖北省选调生推荐报名登记表》,于2016年1月15日前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所在单位党组织、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才部门或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交报考申请,同时提交中共党员、学生干部、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工作经历(创业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由所在院系党组织审核同意后,报高校党委研究确定,并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报考人员,先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毕业生报考人员,属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把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其中,市(州)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市(州)委组织部集中报送,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省属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审核同意后,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在私营企业工作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和所在地乡镇(街道)党(工)委审核把关,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自主创业人员,由所在县(市、区)人才工作部门审核把关,并经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报市(州)委组织部复核汇总,并由市(州)委组织部向省委组织部集中推荐。

各高校、市(州)委组织部或有关省直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将推荐报考人员名单,于2016年1月20日前报省委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将名单汇总后,反馈各市(州)委组织部,并在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

各地各单位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相关材料严格把关,凡报考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在任何一个环节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人员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网上报名

经湖北人事考试网公布的推荐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1日至2月20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www.hbsrsksy.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蓝底彩色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与上交照片一致)。报名时,必须用第二代(或第三代)居民身份证。填报志愿时,实行分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分职位报考,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四)网上资格审核与确认

1、网上资格审核。各市(州)按照报考职位相关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并进一步确认有关资格、条件。凡未经推荐报考的,一律不得审核确认。

2、查询资格审核结果。报考人员于2016年2月2日至2月21日在湖北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同时进行报名确认并缴纳笔试报名费100元。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信息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城市低保家庭大学生和农村特困大学生,可凭有关证明材料在笔试时退还报名费。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较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较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五)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报名确认的考生请于2016 年3月1日9:00至3月5日17:00登陆湖北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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