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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江苏省宿迁市选聘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189人公告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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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选聘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联合组织,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和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审批等步骤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资格初审方式

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等均通过网络进行。市直岗位报名受理、资格初审由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区岗位由所在县区人社局会同选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生在资格初审中遇到问题可与选聘单位所属地相关部门联系,网上报名技术问题可咨询宿迁市考试鉴定中心(0527—84353881)。

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24日16∶00;

资格初审时间:2019年4月12日9∶00-4月24日17∶00;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选聘单位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宿迁市考试鉴定网(http://sqhrss.suqian.gov.cn/rlzyj/ksjdzx/index_1.shtml)。

2.报名与资格初审注意事项

(1)报名所需信息(包括报名流程、技术要求、电子照片处理要求等)均在宿迁市考试鉴定网上公布,供考生查询。

(2)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人员的电子照片(近期正面免冠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3)选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并记入《宿迁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库》。

(4)此次考试按每名考生100元标准收取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须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银行卡,在网上缴纳考试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5)报考人员只能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否则取消考试资格。报名期间,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6)报名结束后,对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开考比例1:3)的岗位,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聘计划,已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补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9∶00—16∶00。

(7)考生网络报名后,应保持《报名表》上所填联系号码正常使用和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如改号、停机等)影响选聘工作的,责任和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市县(区)人社部门组织选聘单位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19年4月28日9:00-17:30,地点为宿迁市便民方舟1号楼二楼人力资源市场(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资格复审时,需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信息完整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归国人员还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以及本公告、《岗位简介表》等要求的其他所有证件和材料,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要求的,取消其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对通过资格复审来我市参加面试的外省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人、省内高校毕业生500元/人交通住宿补贴。资格复审时一并收取毕业生本人银行卡复印件(仅限中国银行)。

(三)面试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委编办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详细的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即面试总分的60%)为合格。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四)组织考察

组织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所在岗位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组织考察人选。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考察组,通过与人选面谈、与师生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全面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专业素质、发展潜力等综合表现,以及任职奖惩、个人信用、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况。组织考察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成绩由考察人选获得表彰、担任学生干部情况以及考察组综合意见三个部分构成。考察人选在宿迁党建网、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请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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