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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7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通知》(湘人发[2007]33号)精神,经考生本人申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事局审核,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审查,对2007年6月30日前仍在乡镇基层岗位工作的下列28名同志(见附表)予以加分,现将加分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咨询或举报电话: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办、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
中 共 郴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郴 州 市 人 事 局
2007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