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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雅安市2010年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的通知

2010-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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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2010年拟录用选调生:

根据《四川省选调2010年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和省委组织部《通知》规定,现就雅安市2010年拟录用选调生签订就业协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签订就业协议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0年3月20日前的法定工作日;

地点: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

二、签订就业协议的有关要求

1.拟录用人员必须本人到我部签订协议。

2.201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的材料为:填写规范并由学校签章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五项基层服务计划人员”提供的材料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要按填写说明规范填写,如:“姓名” —要与身份证一致;“家庭地址”—要详细具体;“联系电话”—能随时联系到的号码;“应聘意见” —同意选调到雅安市XX县(区)工作;“院系意见”—同意;“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意见”—同意。

联系电话:

 

附件:

雅安市2010年拟录用选调生名单.doc
 (121.00 KB)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1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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