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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1年选调生报考工作补充说明(济南市)

山东省选调生网 2011-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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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2011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网络版)》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选调生(不含公检法系统)报考工作作如下说明:

一、选调条件。同山东省委组织部招考简章。

二、选调专业

大学本科生:哲学,经济学,法学中的法学类、社会学类,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类,工学中的土建类、环境与安全类,管理学中的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等。

硕士研究生:哲学,经济学,法学中的法学、社会学,文学中的中国语言文学、新闻传播学,工学中的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学中的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

博士研究生:经济学中的政治经济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20101)、区域经济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20202)、财政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20203)、金融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20204),法学中的法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30100)、刑法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30104)、民商法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30105)、经济法学(研究生专业目录030107),法学类专业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三、其他说明

博士研究生职位实行分专业划线录取,其中,经济学类专业按一个职位划线,法学类专业按一个职位划线;经济学类专业录取2名,法学类专业录取1名。

四、传真号码。

 

济南市选调办
201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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