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2004年选调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简章
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和全国、全省组织工作会议精神,我省决定:2004年选调500名普通高等院校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应是2004年应届和2002年以来的往届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定向、委培生除外)。
二、选调条件
选调条件如下: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思想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有积极进娶奋力拼搏的良好精神风貌;3、关心集体,团结考生,遵纪守法,表现优秀,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4、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有较高的文字水平、语言表达和组织协调能力;5、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被判刑、劳动教养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方式
符合选调条件的省内外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毕业生,凭个人有效证件,2004年3月22前按规定要求报名。报名时需填写《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乡(镇)工作报名登记表》一式3份,缴纳考务费80元和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同版照片5张。每位报名者可选报1-2个志愿,并注明是否服从组织分配。
省内高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学生处(就业办)统一组织报名。省外高校应届大学毕业生报名由学校组织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往届毕业生由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报名者持学生证(往届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身份证),直接到省教育厅学生处(郑州市花园路3号院南楼604室)报名;也可先把《登记表》、照片快件邮寄到省教育厅学生处(邮编450003、咨询电话 ),4月2-3日再携带上述证件到该处补办手续,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
4月4日在郑州进行笔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与写作、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于4月15日在河南省人事考试网上公布。硕士、博士研究生直接进入面试。
五、安排使用
被录用的选调生具有公务员身份。分配到乡(镇)工作的本科毕业生,档案由所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在乡(镇)工作的前3年,工资关系放在县(市、区)委组织部,直接执行定级工资标准,享受当地行政机关同类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县(市、区)财政负担;3年后,工资关系转入所在工作单位;在前3年期间,若有调出该县(市、区)工作的、或走上乡科级以上领导岗位的、或被调整出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工资关系转入新的工作单位。选调的硕士、博士毕业生,人事档案和工资根据其职务安排,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本科毕业的选调生在乡(镇)工作满1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的,一般担任乡(镇)长助理,享受副科级待遇,对表现优秀、适合做乡(镇)领导工作的,及时提拔担任乡(镇)党政副职。硕士选调生分配到乡(镇)工作,是中共党员的直接安排担任乡(镇)党委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直接安排担任副乡(镇)长,均享受正科级待遇;工作满3年后,对表现优秀的,及时提拔担任乡(镇)党政正职。博士选调生一般分配到县(市、区)工作,直接安排副县级职位。对工作需要、特别优秀的选调生,可以突破工作年限,破格提拔使用。对工作满1年以上、适合从事党政机关工作的,可以结合岗位需要,有计划地补充到县级以上党政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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