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5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内组通字[2004]52号
自治区各有关高等院校:
从高等院校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以下简称选调生)充实到基层干部队伍中进行重点培养,是从源头抓起,培养造就大批适应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领导人才的一项战略性措施,是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和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培养高层次、高素质的领导干部的重要途径。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有关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管理办法》(内组通字 [2002] 58 号)有关规定,2005年我区将继续从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调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调名额和条件
从自治区内外高等院校选调200名左右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研究生。专科生和函授生不列入选调范围。重点选调中文、经济管理、财政金融、外经外贸、法律、城市建设、信息科技等专业的毕业生。
选调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能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品行端正,遵纪守法;(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善于思考,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关心集体,团结考生;(4)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吃苦耐劳,勇于到基层和艰苦环境中工作,服从组织安排;(5)身体健康。
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和三好学生等优先录用。
二、选调办法
选调工作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牵头,自治区人事厅、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盟市委组织部配合进行。经学生自愿报名、所在院校党组织审核推荐、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组织(人事)部门考核后,根据考试、考核和综合评价情况研究确定选调名单,并签订就业协议。
三、时间安排
2005年2月中旬前各高校组织报名,报名者需填报《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另附一张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月20日前各高校将选调生推荐名单及登记表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3月初统一组织考试。3月中旬开始组织考核,进行综合评价,研究确定选调名单。
四、选调生工作安排
选调生毕业之后,在自治区党校集中进行岗位前培训,并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事厅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审批手续。
选调生工作安排在干部编制和当年进人计划内进行,安排方案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事厅统一下达。主要安排到旗县(市区)以下党政机关、基层法院和检察院工作。
各有关高等院校党委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要认真做好宣传动员,鼓励毕业生积极报名应试,严格按选调条件推荐初步人选,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登记表》,经院校党委审核后上报名单。
选调生毕业后,各有关院校党委组织要及时将他们的档案统一寄送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青年干部处。
内蒙古党委组织部
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0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