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招考简章
根据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0]3号文件)和去年全省选调生工作经验交流会精神,为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大而强,富而美"的社会主义新山东,同时,进一步加强基层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在实践中培养造就一批符合新世纪新阶段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确定,今年继续从高等院校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
一、选调的范围和数量
今年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主要是重点大学进行选调。凡国家计划内统招的2003年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均可报名。海外留学归国应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也可报名。专业重点是法律(经济法、国际法)、外经外贸、计算机、外语、金融、城建、环保、化工、电子、新材料、生物工程、精密机械以及工作急需的其他专业。安排方向,主要到乡镇(街道办事处)或基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也可到市、县(市、区)直部门或市、县属国有企业工作。全省计划选调1000名左右,其中,女学生、少数民族学生要占一定比例。具体选调数量及专业如下:
(一)各市选调数量及专业
济南市20名,计算机、中文、英语、金融、法律、经济管理等;
青岛市20名,计算机、城市规划、日语、韩语、英语、外经外贸、经济管理、法律、建筑、文秘、工程预算等;
淄博市30名,经济管理、中文、法律、外经外贸、计算机、英语、工业管理、行政管理、农业、果树等;
枣庄市50名,中文、法律、宏观经济、外经外贸、金融、审计、计算机、环保、旅游、城市规划、临床医学、卫生管理等;
东营市20名,政法、经济、理工、文史等;
烟台市40名,外经外贸、财政、审计、金融、城市规划、计算机、法律、文秘、旅游、海水养殖、韩语、日语等;
潍坊市50名,理工、经贸、外语、法律、文史、农学等;
济宁市30名,中文、宏观经济、金融、计算机、城市规划等;
泰安市50名,法律、外经外贸、金融、机械、英语、日语、建材、市场营销、旅游等;
威海市40名,外经外贸、经济管理、法律、中文、计算机、土地规划、外语、林果、畜牧、蔬菜、水产、食品加工等;
日照市20名,计算机、法律、中文、经济管理、外经外贸等;
莱芜市10名,理工、财经、文秘等;
临沂市50名,宏观经济、法律、金融、城市规划、外经外贸、计算机、外语、中文、政治、农学等;
德州市30名,经济管理、法律、外语、中文、计算机、城市建设等;
聊城市30名,经济管理、法律、外语、新闻、城市建设、生物工程等;
滨州市50名,经济管理、法律、外语、中文、新闻、计算机、城市建设、物业管理、生物工程等;
菏泽市30名,法律、计算机、中文、政治等。
(二)公、检、法系统选调数量及专业
法院系统160名,法律135名、计算机15名、法医10名;
检察院系统160名,法律140名、计算机20名;
公安系统160名,金融、财税、计算机、通信、法律等(不含农、林、水、地、矿、油、音、体、美专业)。
二、选调条件
1、政治素质好,自觉坚持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2、思想品德好,组织观念强,遵纪守法,有吃苦奉献精神,志愿到基层工作;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发展潜力;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学生干部、三好学生;
5、本科生25周岁以下,硕士30周岁以下,博士35周岁以下;
6、身体健康。
报考公安系统的,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选调的程序
1、组织报名。凡符合选调条件的毕业生,由本人携带学校签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4张1寸近期免冠照片及其他个人有关证明材料,直接到所报考的市或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报名。报名时间为3月10日至18日。报名时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涂写报名卡,每人限报一个志愿。
2、资格审查。由各市委组织部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严格按照规定的选调条件,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填写《山东省选调生报名情况汇总表》。各单位汇总后,于3月20日前将报名登记表、汇总表、软盘、报名卡各1套报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经审核后,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准考证,各市委组织部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通知有关高校和学生,并负责发放准考证。
3、统一考试。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于4月13日上午统一组织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形式,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置,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试内容:一是综合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知识、法律知识、市场经济、WTO知识、时事政治等;二是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三是申论。考试时间半天。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在准考证上标明。硕士、博士毕业生免予笔试,直接列为考察对象。
4、进行考察。考试结束后,根据各市和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选调计划,依据考试成绩,按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4月下旬,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协调,各市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到有关高校进行考察,组织学生填写《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审批表》,并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5、办理录用手续。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由各市委组织部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提出拟录用人选名单,连同《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选调审批表》一式三份,于5月中旬前报省委组织部审批。经批准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组织与学生本人签订就业协议。被选调的毕业生,纳入山东省毕业生就业计划,由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负责派遣,学校和本人不得另找其他工作单位,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不再另行签发报到证。选调生的工作单位确定后,由各市委组织部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统一填报《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人事厅办理录用手续。
四、安排使用
按照《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根据本人所报志愿和工作需要分别做出相应安排。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选调生,一般安排担任乡镇长(办事处主任)助理;到县(市、区)直部门的,一般安排到重要工作岗位;到市直部门的,关系落在市直部门,先下到县(市、区)直对口部门挂职锻炼一年,然后回市直机关工作;到企业的,安排相应的助理职务;到法院、检察院、公安系统的,由省委组织部会同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分配到各市,由各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落实具体工作岗位,一般安排到县(市、区)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工作。
为加快优秀年轻干部成长的步伐,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基层工作,对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选调生可破格使用。到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作的,可直接安排担任乡镇(街道办事处)党政副职;到县级机关工作的,可安排担任部门正职助理,根据其表现情况及时提拔使用。
山东省选调生工作办公室地点:山东省委大院(济南市纬一路482号)西南楼一楼,邮政编码:250001,联系电话:、。
各市委组织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联系电话:
中共济南市委组织部 、
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
中共枣庄市委组织部
中共东营市委组织部
中共烟台市委组织部
中共潍坊市委组织部
中共济宁市委组织部
中共泰安市委组织部
中共威海市委组织部
中共日照市委组织部
中共莱芜市委组织部
中共临沂市委组织部
中共德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聊城市委组织部
中共滨州市委组织部
中共菏泽市委组织部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0703
山东省公安厅
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
200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