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开发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孝感市委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实施意见》(孝发[2008]1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继续选拔一批往届选调生进市直单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的范围和对象
目前在县(市、区)、市开发区、市临空经济区、市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作,或在市直非参照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资格条件的选调生。
二、选拔的单位及人数
选拔单位24家,共选拔往届选调生30名。具体情况见附表一(附后)。
三、选拔的资格条件
1、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本科学历的,28岁以下(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31岁以下(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现任副科级及以下职务;
4、在基层实际工作时间满2年(2009年及以前选调);
5、符合选拔单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条件(见附表一)。
四、选拔的方法步骤
选拔工作从2011年12月下旬开始,主要方法步骤如下:
1、发布通知。将选拔的范围和对象、资格条件、方法步骤等通知到各地各单位。
2、个人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选调生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孝感市直单位报名表》(见附表二)。
3、组织推荐。单位根据选调生平时的工作、学习和生活表现情况,在《选拔往届选调生进孝感市直单位报名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4、资格审查。市委组织部根据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推荐的选调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的对象。
5、职位调剂。每名选调生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必须要有3名及以上选调生报考。市委组织部视报名情况和选拔单位的岗位需求,组织参加考试的选调生进行职位调剂。经调剂后,报考人数仍达不到3人的,该职位计划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