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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法院工作的宣传材料

中公教育 201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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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身心健康,符合录用国家公务员的体检标准。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单位处分的;

(5)预备党员由于个人原因延长预备期的;

(6)现役军人;

(7)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选调程序

1、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信息。报考人员于2012年1月6日–10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报考时要仔细阅读《山东省2012年选调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手册》及报考单位补充说明,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志愿。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单位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初审,一般需2–3个工作日。报考人员请于2012年1月6日–12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填报信息。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在1月10日17:30前可以改报其他职位,逾期不得改报。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跟踪复核,1月13日在山东选调生网公布资格复核结果。资格复核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

(3)网上报名确认。资格复核合格人员于2012年1月13日–15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进行报名确认,并网上支付报名考务费,标准为每人80元。未按期进行报名确认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人员支付报名考务费后,由于自身原因致使报名无效或放弃参加考试等,不再退还报名考务费。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大学生(以下简称特困生),资格复核合格后,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山东省外高校特困生资格复核合格后,及时下载填写《特困生证明》,所在院系签字盖章后,发传真至报考单位,并进行电话确认,办理免收报名考务费手续。不能按期提交证明的山东省外高校毕业生,要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否则报名不成功。《特困生证明》请妥善保存,用于面试前的资格复审。山东省内高校特困生如实填报。经审查不符合特困生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

各职位报考人数与录用计划比例达不到4:1的,按此比例相应核减和调剂录用计划。报考被取消录用计划职位的人员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于2012年2月27日–3月2日每天8:30至17:30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笔试。2012年3月3日上午,在济南市统一组织录用资格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含综合知识)和申论,重点测试从事基层工作应具备的政治理论、综合素质、认知水平、实践能力等,时间半天。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其中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山东省委组织部选调生工作办公室根据考录计划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可于3月中旬登录山东选调生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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