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培养年轻干部工作,为党政干部队伍储备后备人才,2012年甘肃省拟选调300名品学兼优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选调对象为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在基层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二、选调条件
1、省外“211”工程院校毕业生;省内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生。
2、政治素质好,学习成绩优异,有志于从事党政工作,志愿到基层单位、边远地区和艰苦环境锻炼成长。
3、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同时具备:①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②大学期间担任过班干部、班级以上团干部、学生会干部,或曾被评为院系级以上“三好学生”;③综合考评名次列本专业前三分之一;④能如期获得毕业证、学位证。应届博士、硕士毕业研究生,必须具备以上条件中的①④两项,且年龄在33周岁以下(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4、服务期满2年以上的甘肃省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需为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中共正式党员,近两年年度考核等次为称职以上,坚持在村工作,表现突出。
5、未受过纪律处分;应届毕业生无签约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无违反合同行为;服从组织分配。
6、身体健康。
三、选调工作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方法和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