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且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
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经研究,现将乐山市2012年度选调生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考生自愿填报的职位和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折合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人员名单为准。
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12年5月12日(星期六) 9:30至16:00。
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调资格,后果自负。
三、资格复审地点
资格复审统一在乐山市实验中学(乐山市市中区天星路99号)进行。
四、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料不齐、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需现场缴纳80元面试考务费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