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资格复审及验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4、报名登记表(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户口簿(报考有户籍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6、基层工作经历的证明(报考有基层工作经历要求职位的人员须提供);
7、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8、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携带上述有关证件、材料原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考生未提供相关证件、材料,或提供的证件、材料不齐全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本次面试资格;考生出现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进行严肃处理。
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阶段无法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可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代替。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四)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2012年6月9、10、16、17日上午8:30开始面试。(其中选调生面试时间为6月9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梧州市第十五中学(梧州市新兴二路126-1号),可乘坐3路、13路、21路、28路、29路、38路或40路公交车到京梧站(或十五中站)下车。
(五)面试方法
本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面试方法。
(六)面试取消和减少的招录计划
因招考职位没有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决定取消梧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规划编制科科员(职位代码为:)等职位的10名招录计划;因通过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少于原招考职位的招录计划,决定减少梧州市公安局基层民警一(职位代码为:)等职位的7名招录计划(详见附件3)。
二、体能测评
报考法院、检察院司法警察职位的人员和报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的非公安专业人员须进行体能测评。凡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结合本人身体状况,凭个人意愿参加体能测评。放弃体能测评者,按放弃考录资格处理。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能测评时间:2012年6月18-19日
体能测评集中地点:梧州市文澜路11号(梧州高级中学操场)。
三、体检
根据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按照报考人员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合格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专业笔试成绩+面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来确定体检人选。参加体检的人员请于2012年6月26日至6月29日到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科领取《2012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并交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参加体检的人员请按以下时间、地点集中:
体检时间:2012年7月4-6日(具体体检时间见《2012年梧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通知》)
体检集中地点:梧州市西堤三路11号(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选调生体检具体事宜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