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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选调2018年应届毕业生公告(上海财经大学)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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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名和资格初审。报名采取学校推荐、现场报名和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名流程如下:

第一步:明确报考意向。报考人员通过公告附件《广东省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职位表》查询职位信息,确定报考职位意向。 第二步:学校推荐和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填写《广东省选调2018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报名表》,并由所在院系党委盖章,至以下地点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报名人员需携带《推荐报名表》和身份证、学生证原件等材料。现场报名安排:12月19日至24日,每天8:30—11:30,14:30—17:30。现场报名地点

序号

学校名称

报名地点(12月18-24日)

1

复旦大学

(杨浦区邯郸路220号)

邯郸校区叶耀珍楼215室

2

上海交通大学

(闵行区东川路800号)

闵行校区铁生馆100号

3

同济大学

(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

四平校区经纬楼二楼会议室1和2

4

华东师范大学           (闵行区莲花南路5005)

闵行校区学生之家B201室

5

浙江大学                  (西湖区浙大路38号)

玉泉校区永谦活动中心A110

6

南京大学                 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仙林校区就业指导中心329

7

东南大学

(江宁区东南大学路2号)

东南大学311会议室

8

南京理工大学

(玄武区孝陵卫街200号)

南京理工大学致远楼314房间

9

南京师范大学
  
(栖霞区文苑路1号)

仙林校区笃学楼招聘大厅面试室

10

南京工业大学            (浦口区浦珠南路30号)

浦江校区大学生就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

第三步:网上注册和报名确认。现场报名成功后的次日至12月25日16:00,报考人员按现场报名指引,登陆广东省选调生考录系统(网址:http: )进行网上注册,填报报考信息、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并网上提交以报名确认。填报信息须准确齐全,逾期不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 第四步:资格初审。选调单位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审。报考人员在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前,或因专业不符等情况审核不通过的,在报名期间可更改报考职位。报考人员须密切关注报名是否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更改报考职位。

第五步:打印准考证。经选调单位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18年1月4日8:00至6日20:00通过考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此次选调笔试时间为2018年1月7日,面试时间初定在2018年1月中下旬,3月底前基本完成选调工作,由选调单位和拟录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

3、笔试。笔试1科:综合行政能力测试,时间为2018年1月7日,在北京市区内组织。笔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及身份证准时参加笔试。

4、资格复审、确定面试对象名单。面试对象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低和相应职位入围面试比例确定。由选调单位对面试对象的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可开展面谈,了解考生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职位匹配等方面情况以及在校期间表现。如有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5、面试。面试在北京市区内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环节。面试成绩现场评定分数,向考生本人反馈。

6、体检和考察。体检对象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等额确定。若出现面试成绩相同无法确定体检对象的,按笔试成绩予以确认。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可依次递补。

7、公示和录用。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的,选调单位与拟录用人选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待考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正式办理选调生公务员录用手续,同时签订省内5年的服务年限协议。

8、培训和基层锻炼。选调生录用后,组织岗前培训1个月。在选调机关工作1年试用期满转正定级后,没有2年基层工作经历的,4年内分期分批安排到基层锻炼2年。选调到各地级以上市工作的选调生,可按规定享受当地人才引进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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