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2021年面向我校应届毕业生选拔选调生相关工作要求,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资格复查,现将相关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
本公示发布后,全校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如有不同意见,请在2020年11月26日前向党委组织部反映(电子邮件:,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电话、信函和网上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学校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学校党委将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对象名单。
点击下载>>>
中共沈阳建筑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11月20日
原标题:? 关于2021年选调生报名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sjzu.edu.cn/info/1363/10871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