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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内蒙古选调生公告

内蒙古公务员考试网 2017-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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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即日起至5月24日24:00,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选调范围和条件的学生,需登录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www.impta.com),按类别进行网上报名。报考学生必须用二代身份证报名,只能填报一个类别,不得兼报,其中报考“三少”民族类别的学生只能报考本民族类别。报考学生要详细阅读填表说明,按要求认真填写《2013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核对信息填报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并自行打印《登记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送交所在院校党委组织部审核。

(特别提醒:个人信息确认提交后将不允许修改;报考者在本次考录办理录用手续前,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在其他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录用(聘用)的,取消本次选调录用资格;考试不收取报名费)

考生必须保证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初审:院校党委组织部按照选调范围和条件要求进行审核,并在《登记表》(一式三份)上加盖院校党委组织部公章、填报推荐意见(“符合报考条件,同意报考”)、审核人签字后,于5月28日下午17时前统一报送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上述材料,区外院校可采取邮寄或传真方式,并提供审核人联系电话(手机)。

3、报名结果确认: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审定通过的报考学生可于6月3日—4日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审定通过的学生,无法打印《准考证》。

(特别提醒:《准考证》为考生身份的有效证明,请妥善保管,如有遗失,不准参加考试)

五、笔试

1、开考比例:各类别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选调名额开考比例不低于5:1。如前三类审核通过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核减名额调剂至第四类。

2、科目:《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报考第二类蒙汉兼通类别的考生,必须选择汉文试卷,用蒙文作答。其他类别考生可选择蒙文试卷,选择蒙文试卷的考生,必须用蒙文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或《申论》试卷出现两种以上文字的,按零分处理。

3、时间:2013年6月9日

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 14:00-16:30 《申论》

4、地点:呼和浩特,考点和考场安排见《准考证》。届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特别提醒:没有提供《登记表》原件的区外考生,须于开考前将《登记表》(三份)送交所在考场监考人员)

5、成绩计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50%,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50%

6、成绩公布:6月14日左右,登陆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成绩。

7、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按每一类别考生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并在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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