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素质测验》两科,汉文制卷。考生可从蒙文或汉文中任选一种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2.笔试时间
4月21日上午 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4月21日下午 14:00-17:00 《综合素质测试》
3.笔试地点
笔试考点设在呼和浩特市和通辽市,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地点参加笔试。笔试考点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综合素质测验成绩×60%
5.笔试分数线划定及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较低合格分数线并发布成绩。考生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五)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在报名网站另行公告。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两份),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同时携带《2018年内蒙古自治区选调生考试报名表》及其他有关材料。
3.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以及未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并进行递补。资格复审时须签订考生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