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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宁夏面向浙江大学应届优秀毕业生、博士后招录定向选调生公告(15人)

浙江大学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 2018-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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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录程序

1.报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18年3月17日前均可报名。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可填写《2018年宁夏面向浙江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1)一式两份,签署所在院系党组织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 (玉泉校区永谦B205室),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含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的2寸电子照片)发送至宁夏选调生招录邮箱nxxds2018@163.com和学校邮箱honghelu@zju.edu.cn;就业指导中心审查合格并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于2018年3月20日前填写《2018年宁夏面向浙江大学招录定向选调生推荐报名人员名册》(附件2)向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推荐。

2.资格审核。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审核。

3.笔试。笔试参照公务员统一考试录用的方式进行。拟于3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考察。面试主要了解考生逻辑推理、组织协调能力和职业认知等;考察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复印件。面试、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体检。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如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7.确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8年宁夏定向选调生录用对象,签订《就业协议》。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正常毕业或出站结束工作期的,取消录用资格。正式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

考生不需缴纳报名考试费和体检费。

五、有关政策

1.新录用定向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定向选调生须与宁夏区党委组织部签订在宁较低服务5年的协议,凡不签订协议者,将不能享受宁夏关于定向选调生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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