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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宁夏面向中国人民大学等8所重点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选调生50人公告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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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8所重点高校校园网站发布招录公告。

(二)赴校宣讲。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将于近期派员赴各高校开展宣讲工作,对选调政策进行现场介绍和解答,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学校就业中心网站。

(三)报名和组织推荐。自公告发布后至2018年11月10日之前均可报名,考生填写《宁夏2019年选调生招录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405办公室审核;同时考生于11月10日之前将报名表电子版(含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的2寸电子照片)发送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邮箱mhbmhb2000@126.com,邮件标题:宁夏2019;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印章。

考生在报名时可选择两个意向岗位,供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分配岗位时参考,并注明是否服从分配(调剂),凡不服从分配(调剂)且意向岗位无法满足的,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将不予录用。

(四)资格初审。宁夏区党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列为选调对象。

招录工作中,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全程,凡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五)组织考试。拟于11月下旬进行。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派出工作组赴校对符合选调条件的考生统一组织面试。面试要素量化为100分。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和专业素养,了解考生学习工作经历、取得业绩情况、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专业匹配度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按照1:1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对象。如有面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一并列入考察;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重点了解考生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的证明材料。如有考察不合格者,依次递补。拟于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承担。如有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拟于2019年3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公示。拟于2019年4月份进行。对拟录用人员在校内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如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

(九)确定录用对象。公示无异议者,确定为2019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由宁夏区党委组织部与本人、学校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宁夏区党委组织部根据考生学校、专业、学历学位、考试成绩、本人意向岗位及区直、市、县(区)、乡镇用人需求,统筹分配具体工作单位。

正式到岗报到后,办理相关手续。凡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不能正常毕业或出站结束工作期的,取消录用资格。考生被正式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自接到录用通知20日内),取消录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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