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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宁夏回族自治区面向19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公告(60人)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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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考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者,认真阅读公告和《职位表》后,如实、准确填写《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面向复旦大学等19所重点高校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对照报考资格条件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党组织印章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会同院系党组织对申请人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加盖公章。通过审核的报考者,可于2020年12月8日9:00至12月15日18:00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nxpta.com)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经学校推荐、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照片或扫描件进行报名。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请考生留存在资格复审时使用。

宁夏区委组织部对推荐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方可参加考试。报考者可于提交报考申请2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需要说明的是:报考者在《报名登记表》中无需填报具体志愿职位,《职位表》供报考者参考,公开选岗时使用。

(三)考试

本次招录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由宁夏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考试分别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4市设置考点,同一时间开考,笔试和面试满分各150分。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登录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在线打印,打印时间段在校园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

1.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含《申论》),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政治素质和综合分析能力等。笔试不设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情况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列入选调范围。

2.面试。如片区内参加笔试人数与片区招考名额之比小于3:1(含),笔试结束后即组织面试,按照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如片区内参加笔试人数与片区招考名额之比大于3:1,按面试人数与片区招考名额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另行确定。面试成绩低于90分的,不列入选调范围。面试结束后,在同一片区内,根据考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3.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则按申论(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

笔试、面试成绩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签约和公开选岗

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的体检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与学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三方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后,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不区分片区,统一排序),依次公开自主选定《职位表》中所列具体工作岗位(须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如有放弃签订协议或公开选岗资格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片区内依次递补。

已签订三方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含签订协议后放弃选调的),不得参加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和统一招录公务员考试。

(五)体检

体检在宁夏区内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宁夏区委组织部承担。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入组织考察范围。考察的内容和标准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实施办法》(宁组发〔2015〕44号)执行,重点了解报考者在校期间的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时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复印件,或者本院校出具的能够如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等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立即取消录用资格。

(七)公示、录用

通过考察的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发现不符合招录资格条件或存在影响录用问题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职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确定为2021年宁夏选调生录用对象,由宁夏区委组织部下发录用文件。

五、招录政策

(一)新录用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区直机关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后)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须安排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市、县(区)直机关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录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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