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择优招录,具体岗位安排,根据工作需要,经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可以在省直部门职位和各乡镇基层职位之间进行调剂。对专业性较强的报考人员(如医学、师范、金融、城市规划等),也可根据考生意愿和工作需要安排到省属企事业单位工作。
青海省及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北州、海南州有关情况见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h.gov.cn;西宁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ing.gov.cn;海东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dong.gov.cn;海西州新闻网:http://www.qh.xinhuanet.com/hxz/;海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hhb.gov.cn;海南州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qhhn.gov.cn。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报考人员需填写《青海省2018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室,*老师),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本人近期同版小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3张(不含报名表应贴照片)。同时将报名表电子版(格式:学校名称+本人姓名)发送至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邮箱(qhsxds@126.com)。
报考人员应根据职位表填报具体职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并在报名表的“报考职位”栏目中写明具体的工作单位。
青海省委组织部将会考生校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和国家公务员考试相同,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面试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举止仪表等。考试总成绩为100分,笔试、面试各占50%。
考试地点设在XX市(地点另行公告),具体事宜届时将在 “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网站名称见后)公布,请随时关注。
3.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要求进行,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考察和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青海省委组织部与毕业院校、考生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并按通知进青报到,正式办理录用或聘用手续。如出现拟录(聘)用人选自愿放弃或被取消录(聘)用资格的情况,青海省委组织部将视情予以调剂录(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