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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青海面向国内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100人公告(武汉大学)

武汉大学学生就业信息网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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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15日。报考人员需填写《青海省2019年面向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定向招录选调生报名表》(一式3份,见附件,套印彩色电子版照片)。报名表经所在院系党委盖章后,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送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1份,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寄送至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五处(郭鑫收)。同时将附电子照片的报名表电子版请发送到whu_jy@163.com。

报考人员应根据职位表填报具体职位(每人限报1个职位,1个单位有数个职位时,请注明报考职位序列号),并在报名表的“报考职位”栏目中写明。

青海省委组织部将会考生校按照选调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初审在报名后进行,结果在学校就业信息网公布。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考比例达不到3:1的职位,原则上取消该职位的招考(或相应减少招考名额),报考该职位的考生可改报其他职位。

2.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面试为结构化面试。

笔试、面试总分均为100分,各占考生总成绩的50%,由青海省委组织部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统一划定合格分数线,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3.体检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规定进行,由青海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

4.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主要为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凡政治上有问题的,取消考察人选资格。考察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

5.公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员,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三方协议,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离校后,按程序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协议签订后,如放弃选调,3年内(含2019年)不得参加青海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2019年6-7月份,在考生毕业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并离校后,由我部按程序正式办理公务员录用手续,安排进青到岗,适时开展岗前培训,选调人选未按规定时限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选调关系自动解除,不再列为选调人选。

考生报名后,宣讲、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后续相关工作具体安排的通知,将适时在青海人事考试信息网和“青海选调生”微信公众号上公布(不再安排各校校园网发布),请随时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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