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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

2017-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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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四川省2013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现就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公告如下:
    1.应届大学毕业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统一划定为27分;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按折合成绩分市(州)分别划定为:
    成都27分,自贡22分,攀枝花19分,泸州23分,
    德阳27分,绵阳21分,广元18分,遂宁23分,
    内江22分,乐山21分,南充22分,宜宾21分,
    广安22分,达州22分,巴中21分,雅安20分,
    眉山27分,资阳23分,阿坝21分,甘孜18分,
    凉山17分。
    请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含经认定符合加分基础条
    件人员按规定加分后可达到)的考生,于2013年4月19日14:00-4月24日14:00登陆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填报职位志愿。逾期没有填报,视为自动放弃。
 

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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