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应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 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
2. 学历要求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及相关条件符合《成都市青羊区2018年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条件一览表》要求;
3. 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4. 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
5. 参照《录用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参加入职体检合格,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有关回避的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
五、选聘流程
(一)宣讲会。宣讲形式及内容,通过播放专题宣传片、现场讲解等形式,全面介绍青羊区区情和人才培养情况。
宣讲会时间:2018年1月11日(星期四)18:30。
宣讲会地点: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五楼507室(北区食堂楼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本次选聘采取现场报名及资格初审的方式。宣讲会结束后,应试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在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携带纸质材料《成都市青羊区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在发布公告后自行下载并规范填写,贴正面免冠证件照)、《个人简历》一式两份,资格初审合格者将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现场资格初审结束前,有应试意愿的考生应将《报考资格审查表》、《个人简历》电子文档上传至电子邮箱:3344734668@qq.com,邮件名格式:报考单位名称+姓名+所在院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