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工作表现好、无不良反映,2019年3月13日前加入中国共产党(含预备党员),未曾享受优惠政策录用为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在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18周岁及以上,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25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3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即1988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2周岁以下(即1986年3月13日以后出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考生相应放宽3周岁。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①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或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②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③在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④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⑤现役军人;⑥受过处分的人员;⑦定向、委托培养或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人员;⑧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⑨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网上报名。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向所在院(系)党组织提出申请,院(系)党组织、高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主管部门)按照选调范围、选调条件对毕业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及综合现实表现、学习成绩、责任意识、组织纪律等情况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向服务地所在县(市、区)项目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县(市、区)党委组织部严格把关后,提出推荐意见。
在选调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且高校、县(市、区)有关部门同意推荐的人员,认真阅读“公告”“招录计划表”“报考指南”等后,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0日上午8:00,登陆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http://xds.gcdr.gov.cn),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填报服务地所属市(州)职位。报名时,须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的各项内容(填写说明详见附件5《报考指南》第二部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时间为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1日上午8:00,由市(州)党委组织部安排人员进行。考生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推荐登记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通过的,须登陆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四川省2019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报院(系)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或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推荐意见并签章后,在资格复审时提交市(州)党委组织部。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资格不符将即时取消资格。考生或推荐单位不按要求填报或提供、填写虚假信息的责任自负,并将视情况通报处理或追究责任。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及照片质量检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19年3月13日至2019年3月22日上午8: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川价费〔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两科共计100元)。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特殊困难家庭考生可减免笔试考务费(具体情形及要求见附件5)。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含减免确认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2019年4月15日至2019年4月19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持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及准考证要求的其他资料按准考证指定时间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