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青马工程”培养对象、省级“优秀毕业生”、 省级 “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之一的:须提供相应获奖证书或正式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
(五)资格复审要求
1.考生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2.考生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有关资料不齐、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3.资格复审合格,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
(一)面试时间:2017年6月11日。
(二)面试要求: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
(一)体检、考察对象
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名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在《四川优秀大学生选调网》上公布,敬请考生关注。
(二)体检、考察时间
1.体检时间:2017年6月28日。
2.考察时间:从省委组织部发布进入体检、考察人选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6月27日。
3.体检报到时间:2017年6月27日8:30-12:00。
地点:州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3号)。
体检报到须携带以下材料:①笔试准考证②面试通知书③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④近期2寸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⑤《甘孜州2017年度选调生考察登记表》原件(见附件,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两份)⑥考察材料原件(一式两份)。
4.审查合格的,须当场填写《体检表》和领取《体检通知书》。
(三)体检、考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