④担任班长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学年以上[含班级(团支部、党支部)班长(书记),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中层副职及以上,校、院系协会(社团)副职及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生干部以及职务(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党支部书记的须注明具体职务;在校、院系学生会、团委、研究生会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中层副职及以上;在校、院系协会、社团等任职的除注明具体职务外,还须注明该职务为副职及以上),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⑤获国家级奖学金、省级“大学生综合素质A级证书”、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校级及以上“优秀团干部”、校级及以上“青马工程”培养对象、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的考生,须提供相应证书、奖状或学校党委组织部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第③、④、⑤项按《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填写的内容提供。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要提供的材料:
①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审核盖章的《四川省2018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登录网上报名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正反两面打印, 贴照片);
②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③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1份,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区市县委组织部公章;
④服务地所在区市县项目主管部门和区市县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及服务期满考核合格鉴定材料原件1份。证明材料须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在2017年12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担任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的时间等内容;
⑤建制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委会主任需提供任职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二、面试安排
(一)时间:2018年6月9日。
(二)地点:广安市考试指导中心(广安市广安区步云街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