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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选调范围和数量
面向2023年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优秀毕业生,分两批开展选调工作,共计划选调1630名。
第一批,面向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清华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南京大学、浙江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武汉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等16所高校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
第二批,面向国内外部分高校及相关专业(见附件)毕业生实施定向选调;面向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生实施常规选调。